前言導讀
5月15日,廈門房票3.0版本將正式施行。在各地探索房票安置的道路上,廈門已遙遙領先,躍升至“王者”段位。本文詳細聊聊廈門房票政策從1.0到3.0的演化過程及對樓市的影響。

一
廈門房票政策演化
廈門市3版房票政策出臺時間間隔較短,緊隨樓市變化做密集調整。不同階段、不同適用范圍下,內容相差較大,政策演變及3.0版新政分析如下:
1、打破跨區限制,適用范圍隨國家政策變化
廈門房票政策起源于2022年12月出臺的《關于集體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推行房票補償的意見(試行)》(廈府辦規〔2022〕13號),限定適用范圍為島外四區的集體土地上住宅征收。此時,新建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接近2年,可售房屋超過3萬套(2022年11月數據),庫存壓力較大,政策中明確房票適用區域原則上不再新建安置房,去化意圖明顯。
至2.0版本時,正逢新一輪城中村改造,前期積累的大量歷史遺留問題亟待解決,房票適用范圍擴至全市已簽約未安置項目;3.0版本更是明確適用全市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涉及住宅房屋征收的項目,與今年加力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有力有序推進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大政策基調相吻合。
圖1 廈門市新建商品住宅可售套數及去化周期

2、靈活計算,票面價值隨房票定義而變化
廈門房票1.0和3.0版本均為住宅房屋征收補償權益的貨幣量化,其票面價值計算邏輯為:合法產權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房票政策性獎勵。2.0版本特殊性在于僅適用于全市已簽約未安置的征收項目,因此其票面價值計算邏輯為:補償安置協議中約定的安置房面積×房票安置評估價。
可見,被征收房屋與應安置房屋的貨幣補償權益均可作為房票面額的依據,視條件而定。獎勵、補助、臨時安置費可依被征收人意愿,以現金形式發放或計入房票面值。
3、限定條件下可購買非宅,激活資產流動性
廈門房票1.0版本即可購買適用轄區內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包括住宅、商業、商辦和車位。3.0版將持票可購買范圍放寬至全市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物業類型在住宅、商業、辦公、車位基礎上,增加了可對外銷售的通用廠房。但兩版均限定了可購買非宅房源的條件是:被征收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積不低于35平方米。
此舉在滿足居住安置的前提下,可用于非宅房源的購買,豐富被征收人資產配置、助力激活資產流動性。
4、延續限定條件下可轉讓政策,增加財產性收入
廈門房票3.0版本延續了前兩版:戶人均居住面積不低于35平方米的前提下,房票可以分割金額轉讓給多人,限轉一次的內容。轉讓后的房票不得兌換成現金,只能用于購買房源庫中的新房、競配建房,不得購買安置型商品房、安置房。
此舉讓持票人有了更多選擇權,滿足自住需求前提下,可通過房票轉讓增加財產性收入。
5、縮短房票購房獎勵期,促進樓市回溫、資金流通回籠
廈門房票2.0、3.0版本將最初1.0版本房票政策獎勵期為2年縮短至1年,既:6個月(含)內持票購買房源庫中的新房、競配建房的,獎勵票面使用金額的5%,7-12個月(含)使用的,給予2%。
縮短房票購房獎勵期,可促進被征收人開票即購房、購房即安居,加快促進樓市回溫,房企也能實現資金流通回籠。
此外,廈門房票3.0版本還補充了開發商結算條件和周期,打消了開發商擔心兌付難的疑慮,提升其參與房源庫建設的積極性。
二
廈門房票政策效力
根據廈門市財政局公布的數據,自廈門房票2.0實施以來,截至2025年2月25日,4個月累計開票金額66.4億元,使用率86%,撬動購房金額100.3億元,去化面積31.7萬平方米,約占同期新建商品房銷售面積四成,購買房源主要集中在品質和配套較好的樓盤項目,解決了2300多戶近萬人的安置需求,促進了全市房地產的平穩發展。從圖1中數據也可驗證,2次房票政策出臺后均在短期內實現去化周期下降。
廈門房票3.0版本,打破跨區限制、打破籌建設安置小區的傳統模式、打通一二手房置換鏈條,解決了安置房選址難、建設慢、過渡周期長、周轉費用高等痛點,拓寬了安置渠道和安置空間,助力樓市去庫存之余,還激活非宅資產的流動性,增加百姓財產性收入,或將成為全國房票制度升級的風向標。
北京市通州區2024年也曾就房票安置實施方案進行過公開意見征求,具體實施情況未公開。結合北京市人地雙減量的總規要求,對于住宅規劃指標緊張、戶均安置面積較大的項目建議可優先考慮試點房票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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